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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章郎本薄情(1 / 2)





  温顾下班之后,推开了本杰明宠物店的大门。

  她才走进去,就看见一个帅哥站在那儿拖地。

  诶,本杰明请了这么帅气的小哥当员工,这是员工福利呀!

  看来,本杰明虽然是一个抠门鬼,对于员工还是很好的,就连拖地的小哥都长得这么帅,以后应该还会请更好看的员工吧。

  一想到这里,温顾就忍不住拿出颜控审美目光,观察起帅哥来。

  帅哥已经拖完地了,他抬起头看向温顾。

  四目相对。

  糟糕,是心脏病的感觉。

  果然啊,看到帅哥,心脏就是会跳个不停。

  温顾说:“新来的?”

  “差别这么大么?还是你今天没有戴眼镜?”对方举起了拖把,说,“你,去把大金牙叫出来。”

  温顾看向帅哥,哦,刚才还真是没有认出来呢,原来是本杰明啊。

  本杰明原本十分邋遢,初见的时候,留着长发,穿着灰不溜的衣服和破洞的牛仔裤,还叼着一根都快抽没了的烟。

  看起来就像是四十岁的大叔一样。

  如果不是意识清晰,说话还有点逻辑,又可以给温顾带来一笔报酬的话,温顾肯定是不会理这种黑店老板的。

  今天的本杰明剪了头发,那修长的头发一旦没了,露出了整张脸,嗯,胡子也刮了,现在看起来,不像是四十岁了。

  而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修身高领薄毛衣,将他身材的曲线裹得十分精致。裤子换成了绿色的灯芯绒紧身裤,将下半身的曲线勾勒得也是十分诱人。

  他原本就是身躯凛凛大概身高178公分的男子,再仔细看那坚毅挺拔的鼻梁,一双如同黑洞一般诡异、深邃、迷人的眼眸正直勾勾地盯着温顾。

  而温顾比较在意的是,本杰明穿的紧身毛衣包裹而出的隆起处的性感的胸膛。

  本杰明一看就是练过的,这真是如同扫地僧一般,平时拿着一根扫帚扫地,忽然出手能打死一千个人的高手,而本杰明一旦打扮精致起来,简直可以直接送到t台之上走秀的那种。

  温顾说:“本杰明,我觉得吧,你其实根本不需要训练什么宠物明星,要不我当你经纪人,我可以培养你出道,到时候咱们就坐拥几个亿的粉丝,可这劲儿骗钱就是了。”

  本杰明真是服气温顾的脑洞,他说:“你是不是脑子有坑?我要是能出道,早就出道了好吗?我都三十岁了!”

  温顾摸着下巴,说:“你的身材这么好,长相也还凑合,什么时候出道都不算晚,我跟你说啊,我也是培养过明星的,你知道我们国内有个明星,叫做邹天王吧,就是那个唱歌出道的,然后结果演戏拿奖的那个!”

  本杰明没想到邹天王竟然是温顾培养的,不对啊,这信息和他拿到的温顾的资料不太匹配啊。他说:“你之前在国内当经纪人的?”

  温顾挠着后脑勺说:“不是啊,我之前在国内当建筑师的,现在在做设计师,但是我真的培养过邹天王,他出名都是因为我。”

  “你就胡说吧!”本杰明说,“你一个建筑师,唱歌不走调就不错了,还培养明星?只怕是人家给你签过名,你就发梦,觉得自己是他爸爸。”

  温顾说:“我唱歌走调是走调,哎,算了,不和你说了,大金牙的牙齿去看了吗?”

  本杰明说:“可遇上你了,他才有这么个好的待遇。”

  本杰明今天上午,带着大金牙去看了兽医,兽医给大金牙测量了牙齿的尺寸,专门定做了新的牙齿,当然,制作新的牙齿还需要一周时间,等到大金牙换牙齿,已经是一周后了。

  温顾说:“大金牙这么帅气,可不能被金牙这种俗气的东西给夺目了。来,大金牙,今天我们一起去跑步,可好?”

  他们都没有吃晚饭,他们愉快地决定,等到跑完步,再回来吃晚饭。

  温顾对于跑步,是不在话下的,而本杰明,似乎也很热衷于跑步。

  于是,本杰明、温顾和大金牙,两个人一只狗出门跑步了。

  本以为今晚会很顺利的完成跑步训练,没想到……

  温顾和本杰明一起跑步的时候,本杰明崴到脚,温顾只好扶着本杰明一起回家。

  温顾说:“我们吃什么外卖好呢?”

  本杰明说:“我不太喜欢吃外卖的,冰箱里有很多菜!”

  “我不会做饭!”温顾说。

  本杰明说:“你就做你会做的就好了,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总有炒鸡蛋吧!”

  温顾点点头,说:“好吧,那么我就试试看吧,你继续冰敷,等开饭好啦!”她本想打电话给安景落求救,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既然本杰明不怕死,那就让本杰明自食其果吧!

  晚饭,是温顾做的。

  本杰明吃了几口,他的表情很是奇怪的咽了下去之后,他决定,还是放下了筷子。

  温顾笑眯眯地给本杰明夹菜,说:“本杰明,你要多吃一点,你实在是太瘦了。”

  本杰明说:“你真的不会做饭是吗?”

  温顾说:“胡说,这不是我做的晚饭吗?”她将本杰明的筷子拿起来,递给本杰明,说,“做的这么好,不应该夸奖我一下吗?”

  本杰明说:“你做饭这么难吃,这么多年是怎么活下来的?”求生欲告诉本杰明,如果他还想多活几年,就不能接这双筷子继续吃了。

  强烈的求生欲已经表现在本杰明的脸上,温顾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温顾说:“哎,是你说要我做饭的,我就做了,像是这样的爱心晚餐,我还没有给人做过呢,你是第一个!”她一脸伤心地说,“你真的不继续吃了吗?这些菜好可怜啊,活着的时候被放在冰箱里,死了也不能被人吃掉,真是悲惨啊!”

  本杰明简直要崩溃了,他说:“行了行了,我吃还不行么,小祖宗!”

  温顾裂开嘴笑道:“好呀,那接下来的光盘行动就交给你啦!吃完以后我洗碗!嘻嘻!”

  大金牙看着温顾和本杰明。

  他自从被本杰明收养之后,一直看着本杰明单身。

  本杰明是一个虽然保持运动,却因为破产而开始自暴自弃的人,他变得不怎么刮胡子、剪头发的人,似乎他的理想是想成为一个艺术家,最后却成为了一个宠物店老板。

  也正因为本杰明变得很邋遢,周围的女邻居,都不怎么理会本杰明了。

  她们都觉得本杰明实在是太脆弱了。

  直到温顾的到来。

  本杰明似乎看到了未来,不,可能是因为看到了钱的到来,所以很有心情的,今天带着他去看牙医,然后去剪了头发,还买了新的衣服。

  大金牙很高兴看到本杰明燃起了对新生活的渴望,温顾来了也很好,最起码,他可以多吃点狗粮了。

  本杰明和温顾吃完饭以后,温顾将碗留在水池里,说:“嗯,明天再洗吧,反正明天也要洗碗的。”

  本杰明望着温顾离开的背影,对身边的大金牙,说:“大金牙,你说温顾,真的会有人喜欢她吗?做饭难吃,还懒得洗碗。”

  大金牙就这样开始叫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它叫了好一阵子,本杰明什么都听不懂。

  而他理解是,主人你说的都对。

  但其实大金牙说的是:“虽然我的主上是一个做饭难吃,而且非常懒的人,但是我知道,她是一个好人,还会给我吃很多狗粮,主上我爱你,明天见!”

  温顾才走没多久,她能够听到大金牙的叫声,她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嗯,大金牙可真是一只诚实又会说话的狗啊!

  明天见!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本杰明的脚受伤了,训练就变成了室内。

  温顾和本杰明每天晚上会训练大金牙,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

  而这一天,本杰明虽然还有点一瘸一拐,他却坚持要去约会,还说如果再不抓紧时间约会,可能就会错过真爱。

  温顾对于这么相信真爱的本杰明,感到十分意外,她一直以为本杰明不是直男呢。

  要知道,本杰明这么好看,看起来一点都不直!

  整个宠物店里,只有温顾一个人了。

  温顾正在给大金毛梳毛。

  大金牙已经和温顾混熟了,大金牙时常会跟温顾撒娇,希望能够多吃一点狗粮。

  温顾说:“你是一只狗子,不能吃这么多狗粮,今天你要去装新的牙齿啦,再过几天,你就可以吃骨头了。”

  “主上我不要吃骨头,我就喜欢吃狗粮。”大金牙撒娇说,“狗粮这么有营养,各种维生素什么的,还有添加剂,比骨头好吃多了。”

  温顾摸着下巴,说:“你的尊严呢?”

  大金牙说:“如果可以每天吃到很多很多狗粮,我觉得尊严什么的我都可以不要。而且,主上啊,不是所有的狗都喜欢吃骨头的,吃骨头只是习惯,可以用骨头来磨牙。要知道,我们这些犬类,因为成为了人类的宠物,而再也不能在大自然里欢快自由的捕猎,才会产生磨牙的欲望。我是没有这种欲望的,所以,我不需要吃骨头,谢谢。”

  温顾说:“嗯,看来你真是一只无欲无求的好狗,很好,那么,我们就来个约定吧,如果你今天可以和我一起跑完二十公里,我就给你双倍。”

  “一言为定!你和我一起跑吗?”大金牙裂开嘴笑道,之前他们晚上跑十公里就算不错了,二十公里,可是很长的距离哦,主上这小身子骨,真的可以吗?很怀疑啊!

  大金牙的体型比温顾壮硕多了,它有时候总担心自己如果扑到温顾,温顾会被自己压死,所以,它每次和温顾打招呼,都只是在温顾的面前摇摇尾巴。

  “是的,你放心,今天晚上,我一定会陪跑二十公里,少一公里,我都不会算错的。”温顾笑眯眯的拿出了狗绳。

  温顾特地买了一根很长很长的狗绳。在米兰帝国遛狗,是一定要牵狗绳的,不然被发现了,是会被社会罚款单。

  作为一个抠门鬼,温顾是坚决不愿意被罚款的,就算是一分钱也是钱好么!

  温顾给大金牙套上了狗绳,今天本杰明不在店里,所以,今晚只有温顾训练大金牙了,她牵着大金牙,走到宠物店门口。

  大金牙摇着尾巴,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单车,温顾坐上了那辆单车。

  大金牙歪着头,说:“所以,你特么骑单车,我跑步?”真是没想到主上竟然心机这么深,这不是欺负它是狗么!如果可以的话,它真想把这辆单车给咬碎!毕竟,说好的约定,就应该公平啊!主上可真是一个奸商!

  大金牙考虑了一下,心说,如果咬碎的话,以后大概是别想吃狗粮了!

  算了算了,还是忍了!为了狗粮!

  温顾说:“这是为了你着想,如果我跑不掉话,你肯定是追不上我的。我骑单车,是为了给你尊严!”

  “主上,你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哦。”大金牙笑嘻嘻地说。

  温顾也是笑嘻嘻地说:“哎呦呵,我的脸皮在脸上很好,只是如果你还快跑,等会狗粮就会少一半哦!”

  温顾说着,她已经骑上了单车。

  大金牙咬着牙,哼,好吧,看你能骑多快!

  大金牙这样想着,便飞奔而出。然而大金牙还是忽略了自己只是一条金毛,他跑起来的速度和温顾骑车的速度差不多快。

  温顾说:“大金牙,你的膝盖不太好,慢点跑,二十公里可是很长的距离,属于耐力跑,你要耐心慢慢跑。”

  “我才不要慢慢跑,只有跑到快,才能越快跑到终点!”、

  温顾笑道:“等到最后五公里的时候,你会跑不动的,相信我!”

  大金牙才不听温顾说的话,它闷着头往前跑。

  温顾和大金牙是从大马路一直跑到了公园里。

  他们绕着公园的路,不知道跑了多久。

  夜晚的公园,僻静无人。

  温顾和大金牙,一人一狗,疯狂地往前冲。

  如果有人看见了,只怕会觉得这个人是疯子,狗也是疯狗。

  等到最后六公里的时候,大金牙就开始气喘吁吁,它已经有些使不上力气了。

  温顾从单车上走了下来,说:“大金牙,我们散步吧,不要跑了。”

  温顾这样说着,她一直陪着大金牙走完了最后的距离,好不容易打卡成功,大金牙吐着舌头,呼吸急促,它觉得自己快要成了一条死狗。

  温顾摸着大金牙的心脏,心说,不行,大金牙的心脏再这样跳下去,大金牙就要挂了,她对自己身体里的火火,说:“火火,你出来看一下大金牙。”

  下一秒。

  一阵金光和火光摩擦,划亮了整个公园。

  一只火凰从温顾的身体钻了出来。

  大金牙趴在地上,吐着舌头,就差口吐白沫了,它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然可以看到圣兽。

  虽然都是兽,但是人家是神仙啊!

  一般的兽类,哪里有这个荣幸,可以和神仙见面的!就算是活到死,都没有这个运气。然而,它竟然有幸,只怕是幸福的快死了!

  火火看向地上的大金牙,它对着大金牙呼了一口气,大金牙顿时觉得自己精神百倍,一下子站了起来。

  温顾说:“已经好了?”

  火火说:“圣主,这只狗才两岁多,才刚成年,训练也要循序渐进嘛!”

  温顾笑道:“它和我一样好强而已,好了,谢啦。”

  火火点点头,钻进了温顾的身体里,火光便瞬间消失了。

  大金牙惊讶地说:“主上,没想到圣兽的一口气,竟然这么管用,我刚才吸了仙气,是不是会活得久一些?”

  “你如果听我的话,应该能看见明天早上的太阳。”

  “是是是,我以后再也不顽皮了,以后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大金牙这样说道,刚才看到主上表演真正的技术,召唤神兽,那一瞬间,它就像是看到了天神一般的温顾。

  温顾的确不愧为百兽之王。

  当然,温顾现在,应该也已经是仙体了才对,大金牙早就在温顾给它梳毛的时候,发现了温顾的身体里,根本没有心跳。

  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心脏还能活下去,除非是,已经修炼成了仙人,这样,肉体对于温顾而言,就只是灵魂的一个载体,一个装置。

  但是,温顾又不是纯粹的仙人,而是半人半仙。

  温顾继承了猫妖千年法力而半人半仙,她获得了千年的寿命,也放下了对人世间情感的牵挂,而接下来,想要成为一个纯粹的仙人,就要依靠自己的修为。

  大金牙心说,温顾离开华夏国,来到米兰国,也应该是为了增加自己的修为而来的吧!

  能够跟随主上一起修行,大金牙也是有可能成为一个有法力的妖怪的。

  大金牙一想到这里,它心里就美滋滋的,真是运气极好啊。

  真是感谢本杰明当年收留了它,要不然,它也就没有机会遇见温顾,跟在温顾的身边了。